作文教学是整个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部分。如果说“能读会写”是语文课最为核心任务的精要概括的话,那么,作文是管“会写”这一块的,它恰是语文课的“半壁江山”。如果从“读”是主体一种由外而内的吸收、借鉴,是以人类现今所积淀的全部文化成果来充实、丰富和提升自己,是所谓“吃”进来的话;那么,“写”却是主体一种由内而外的倾吐,创造,是个体生命以大千世界(外宇宙)为观照对象,经心灵的体验感悟从而得以发现并独创的“精神”产品的制作,是所谓“吐”出去——从这一点说:倾吐比吸收,创造比借鉴,“吐”出去比“吃”进来,即“写”比起“说”来,在深层次上还真的更为要紧一些呢。
作文教学“目的”何在?我看就在于:解放人,解放人的精神和心灵,把写作主体潜在着的想象力、创造力和表现力——即鲜活的而强悍的“生命力”(精神之“独创性”是其魂魄),都尽情地释放出来!
作文的本质是写作主体内在“精神”、独特“个性”的自由显现,是其生命力、创造力的文字外化。要想写得好,“自”(心灵自由、笔墨自由),“个性”(即主体“自我”的鲜明、独特),以及笔随心转的精妙文字“表现力”等,都是不可少的。
“自由”是很重要的。作文既是一种“精神”的个性创造,那么它对精神创造“自由度”的要求就是很高的。心灵不自由,笔墨不自由,就很难写出好文章。可惜既往的作文教学在很多时候、很多方面恰恰不是给学生以更大、更多的自由而是相反:强行命题;框死文体;规定写法;限定字数;粗暴批改(包括不分主次、四面出击的“精批细改”)等。这就从根本上背离了写作内在的“自由创造”规律,是不足取的。
“个性”是文章灵魂。作文训练的“纲要”我以为应是:写我的自得之见;抒我的自然之情;用我的自由之笔;显我的自在之趣。无我、无个性,不敢说真话、抒真情、写真象,作文就极易走向邪路。
文字“表现力”也是很重要的。汉语文章由于汉语文字有不同于其它各种拼音文字的显著特点(其本身就积淀着丰厚的文化蕴涵),它的“写”一直颇为“讲究”。“五四”后提倡白话文,常说“你怎么说就怎么写”;其实,就汉语文章来看,“写”和“说”二者从来也没有完全一致过。这一点汪曾祺看到了,他说“语言本身是艺术,不只是工具。”他认为即使是老舍,“我们可以说他的语言接近口语,甚至是口语化,但不能说他用口语写作”(参见《揉面》)。汉语的“写”重音色,讲文采,擅对仗,求简练,崇“语感”,贯“文气”,有“分寸感”……作文的能力、文字表现力之所以需要训练、磨砺,说到底都与此有关。
既往的作文训练似有“框框”:只练“文章”,不习“文学”;而且,“文章”也是全面铺开:记叙文,议论文,说明文,应用文,“重点”不很突出。依我之见,文学创作(如小说、故事、童话、寓言、科幻、短剧及新诗、散文诗以及艺术散文等)是没有什么可怕之处的,只要学生喜欢、愿意写,就完全可以“开禁”:能写好更高些的“文学”了,再来写较易的“文章”就不在话下了。至于上述诸体文章,我认为叙、论二体最为重要,是作文之“本”,全面表达能力的“两翼”(二者相较,“叙”又为其基础,一般而言应先“叙”后“论”)。但由于“全面铺开”,说明文,应用文,也包括议论文(高中可叙、论并重,真正要写好怕要在成年即读大学他思想成熟之后,过早强调并“硬写”它是造成“假、大、空、套”弊端的原因之一),对“记叙文”这一作文“根基”的冲击应该说还是相当严重的。
就全面的作文“能力”而言,无非是两大系统:一是“再现”即写“实”的能力,具体可析为三,即记叙、描写、说明的能力;一是“表现”即写“虚”的能力,具体亦可析为三,即抒情、议论、想象(包括联想、冥思、梦幻等)的能力。一般而言,写“实”稍易,写“虚”较难。所谓“会”作文、写作能力“强”,往往指的就是这写“虚”的三种能力过人。事实上,文章真正服人、感人之处恰恰多在议论、抒情之笔上面;而文章特有的“魅力”也常常和瑰奇的“想象”有关。可既往我们总是在一味地强调写实(反映),从没有、也不敢强调写虚(表现)———特别是“想象”这一放飞心灵的“翅膀”!这不能不影响、削弱作文教学的总体效果。
(作者单位: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)